《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介绍
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2008年1月15日
刘玉泉
1
一、细则的批准
全许办[2007]57号关于公布《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7年10月29日公布
2007年11月20日实施
编号:XK13-003-XXXX
2
二、农药细则——目录
目录
1 总则
2 工作机构
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4 许可程序
5 审查要求
3
二、农药细则——目录
6 证书和标志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8 收费
9 工作人员守则
10 附则
4
三、农药细则——1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农药生产管理办法》。
5
三、农药细则——1总则
我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的;
列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药产品;
不得销售、使用无证产品。
6
三、农药细则——1总则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
生产形式:生产、加工和分装;
按农药剂型划分为15个单元。
7
三、农药细则——1总则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限制类(原药):
氧乐果、甲拌磷、灭多威、克百威、磷化锌、敌鼠钠盐、林丹、溴鼠灵、溴甲烷、溴敌隆、特丁硫磷、杀扑磷;
部分工艺淘汰类(原药) :
三氯杀螨醇、百草枯。
8
三、农药细则——1总则
农药条例:
国家发改委员文件: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及制剂企业首上原药时,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核准。
9
三、农药细则——1总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
原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品种,需经地、市级(含)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产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审批。
10
《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宣贯材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