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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津贴补贴福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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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制度等若干问题的管理办法福利,是指除社会保险以外国家和单位为解决职工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职工在经济上帮助和生活上照顾的一种制度。现行的福利制度主要有:福利费制度、探亲制度、年休假制度、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根据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福利制度、离退休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各种假期待遇(一)全国节假日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二)探亲假及相关待遇探亲制度,是国家为解决职工与分居两地的配偶、父母团聚问题而建立的一种制度。1、探亲范围: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通知(国人〔1981〕36号文件),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收入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2、探亲时间:寒暑假期间。(三)病假及相关待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待遇,按1981年4月国务院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的。病假工资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按一定比例发给。1、病假在2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2、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3、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70%工资;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80%工资;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发90%工资。4、病假期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最低生活标准执行。病假期间有个人盈利收入的停发病假期间全部工资。5、连续病假达三个月,全年累计达66天,不发年终奖金(13个月工资)。病假期间不发午餐补贴。6、在试用期(见****期)患病的,也应执行病假待遇规定,同时要相应延长试用期(见****期)。7、合同制工作人员病假,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50%;超过1年仍不能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四)事假及相关待遇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要处理,可以申请事假,请事假应从严掌握。1、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发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天,从第23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天,不发年终奖(13个月工资)。4、事假期间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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