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0台了,只要998元,美国苹果iPhone 4”。 案例:钟小姐在网上看上一款新款的iPhone4,价格比市面上的要便宜5分之4,仅为998元,通过网上的多次联系后,最终订购了一部手机,并向指定账户支付了全款。这时卖家又说,因为手机是水货,为保险起见,要求她再付2000元风险保证金,货到后,风险保证金会如数退还。钟小姐意识到这可能是个骗局,她想要回自己的2050元,但此时对方已联系不上,那个网站也无法登录了。占小便宜吃大亏《消法》第45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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