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作业成本核算探析
杨耀
(长沙师范学校财务处,湖南长沙 410100)
摘要:作业成本法与传统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从我国高校的特点出发,可尝试引入作业成本法来核算其教育成本。在实际应用中,高校作业成本核算包括确定作业与作业中心、按资源动因把资源费用分配至作业中心、确定作业中心的成本动因、将作业中心成本分配至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等具体程序和方法。
关键词:高等学校;作业成本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前言
作业成本法与传统的成本核算和管理方法相比,具有明显的特点和优势,目前在各行业得到了较广泛的应用。基于我国高校培养对象多样、成本构成复杂,间接费用多而直接费用少、成本核算和管理的基础薄弱等特点,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尝试引入作业成本法来核算高校的教育成本。本文尝试从实际应用的角度来探析高校进行作业成本核算的具体程序与方法。
在进行高校作业成本核算之前,有必要对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围、对象、期间和核算原则加以简要界定:。本文所指高校作业成本核算不包括与人才培养无关的内容,只涉及进行人才培养的教育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对象通常是指最终产出物。关于教育产品是什么的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本文在确定教育成本核算的对象时,以方便核算为原则,将高校教育成本归集到不同院系、不同学历层次、不同专业的学生。。我国高校的学年度一般从当年的9月到次年的7月,而不是公历年度。所以为了成本核算的准确,高校的教育成本核算期间也应该和学年度一致,可以定为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原则可以参照企业成本核算的原则,这里主要强调两点:(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要改变目前各高校采用的不利于教育成本核算的收付实现制;(2)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即我国高校的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应以折旧的形式分期摊入各年的教育成本。
根据作业成本法的计算原理,高校作业成本核算的程序如下:
一、确定作业与作业中心
作业是资源耗费与成本对象之间的中介,完成各项作业所消耗的资源费用通过产品生产对作业的消耗而分配到最终的成本对象上。但一个高校的作业可能有成百上千种,如果对每一种作业都单独进行费用的归集与分配,将是异常繁琐的,也是不必要的。常用的方法是把多个同质或相似的作业合并为一个作业中心,以此来归集和分配成本费用。
从生产的过程来看,高校的产品生产不是一种纵向的结构,而是一种职能式的横向结构。因此,可以从高校的职能部门入手来确定作业中心,先根据高校的职能部门来确定教育教学的流程,从中分解出主要的作业,然后根据一定的原则合并作业,形成作业中心。
在分解作业时,“可以根据管理需要有分有合,有时一个部门就是一个作业,但有时可以把几个部门合并到一个作业,有时还可以把一个部门分为几个作业,这些都要视管理需要和资料完备程度而定。”[1]把作业划分得太细,会增加核算成本和造成分析过程的混乱;把作业划分得太粗,又难以发挥作业成本核算的优势,影响成本数据的精确度,难以发现高校教育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参照各种费用在总成本中所占的比重来决定,对那些成本费用比重高的作业应少合并或不合并,对那些成本费用低的作业可以很多个合并为一个作业中心,对那些成本费用很低的作业甚至可以合并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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