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方:中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华庭锦绣苑项目部(甲方)(乙方)为了保证中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华庭锦绣苑工程工期进度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以下奖罚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一、补充条款工期要求:自2011年6月11日开始,至9月20日保证全部结顶,,裙楼必须在2011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主体施工工期中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工期延误,应及时通知甲方修改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拖延,乙方自行在后序或下一循环中消除,同时担负对其他工种施工进度影响的责任。无论遇到雨天、停电以及不可预见等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按每月、每周项目部计划完成,在工程施工中,定期进行工期结算,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处罚额度按2000元/天计算。二、补充条款工期施工内容要求:施工内容包括外围线条、卫生间翻口、空调板翻口,门窗过梁、构造柱等相应的木工班组二次结构工作内容,这些施工内容必须同时跟进。补充条款付款和押金要求:乙方在2011年9月20日保证主体结顶,并且二次结构施工内容同步跟上,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奖金壹拾贰万元。乙方自协议签订日期时交押金壹拾贰万元,如乙方未按规定时间2011年9月20日完成,且在2011年9月25日前还未完成的,甲方没收乙方押金壹拾贰万元,同时也扣除奖金壹拾贰万元。从2011年9月20日开始,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2000元/天。四、本补充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帐清自动失效。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及公司各壹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木工班组补充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