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中国海商法协会章程.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中国海商法协会章程(二OO七一四年三五月九二十一日经会员大会修订并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中国海商法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MaritimeLawAssociation(简称CMLA)。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从事海商、海事、海商法及其相关工作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第三条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动中国海事、海商和相关事业的发展以及海商法制的健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海商法、海运惯例和****惯作法在国际范围内的统一做出贡献。建议增加宗旨条款,与第四十七条呼应,同时符合法学会章程模板规范。本会宗旨是:为了推动我中国海商、海事和相关事业法的发展以及和海商法制的健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并协同其他国家的海商法协会为促进海商法、海运惯例和****惯作法在国际范围的统一做出贡献。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中国法学会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协会的会址设在北京。itéMaritimeInternational)的国家会员。第七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对海商法律、国际公约、海运惯例和****惯作法进行调查和研究,举办各种业务培训和讲座活动以方便会员,交流经验,提高会员的业务素质,为推动中国海上运输、经济贸易、海上保险和其他有关行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二)向国家立法机关、司法部门和政府、有关机关机构和司法部门及社会就海商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或报告。(三)组织协会会员收集、整理和编译国内外海商法规、案例和有关的文献资料,办好协会刊物,为会员提供各种信息和服务。(四)指导和协调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为协会会员工作的开展提供服务。(五)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加强同各国和国际海商法组织、人士的联系,积极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了解国外海商法的发展动向,积极参加国际海事委员会和其他有关国际组织的活动,促进相互交流。。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从事海事、海商工作及相关领域的工作或在本协会所涉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出提交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须由协会会员推荐);(二)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后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的活动的权利;(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五)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六)按规定缴纳会费;(七)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三条除按规定自动退会外,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不按时缴纳会费,经本协会提示后,仍不缴纳的,视为自动退会,交回会员证。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给协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向协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五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协商产生,也可以特邀的方式产生。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并通过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两年每三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代表全体会员半数以上表决权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两年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机关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构成和产生办法如下:(一)协会团体会员可推荐一至五名理事候选人;(二)协会个人会员在海商法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可由常务理事会推荐为理事候选人。第二十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二)审议通过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理事的任免;在会员代表大会休会期间选举和罢免团体会员推荐的理事审议通过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理事的任免;(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

中国海商法协会章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dlmus1
  • 文件大小58 KB
  • 时间2019-06-1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