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盗用行为的刑法规制
姓名:邬放骥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法律·刑法学
指导教师:郑伟
20080424
收咄温街泄M—甤—畁浴爸魈狻蔽h谒飨睿浴暗劣谩蔽<焖鞔剩焖髁舜曛论盗用行为的刑法规制妒柯畚恼R是个较少涉及的概念。一提盗用,不少人会即刻想到盗窃罪,甚至会将盗用行为与盗窃行为认为是种与属、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在我国长期的刑事理论与刑事近年来,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盗用他人财物的犯罪现象频频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盗用行为已日益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遗憾的是,出于法律的滞后性,当前我国刑法对于盗用行为无法起到打击犯罪,预防犯罪的功效。在收集论文素材的过程中,笔者强烈地感受到了目前盗用行为的严重性,接触了众多现实生活中有罪不能罚、有案不籍。在此基础上,面对传统刑法理论对于盗用行为能否构成盗窃罪的巨大争议,笔者认为盗用应当具备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使用的目的;二是偷盗的行为。盗用专业:法律硕士研究方向:刑法学作者姓名:邬放骥指导教师:郑伟教授盗用行为是指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某一特定财物的犯罪目的,只是出于一时使用的需要而占有该财物,并且事后予以返还的行为。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盗用立法中,盗用行为那么被错误地定性为盗窃罪,那么就被简单地认为属于一种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诚然,盗用行为与盗窃行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事实上无论是从危害性还是行为主观意图上两者都相去甚远。能立的盗用案例,遂决意将盗用行为的刑事立法化问题作为笔者的硕士论文研究课题。笔者通过网络检索了相关的文章⒃亩亮舜罅坑氲劣梦侍庥泄氐淖ㄒ凳年的中困期刊伞文数据库、中困优秀硕十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博费宦畚纳∥氖菘庵械奈恼拢共检索;相关期刊文章#艘籰:论文#甃论文!
【关键词劣萌胱锓欠ㄊ褂媚康行为实质上是一种未征得财物所有人同意的非法使用,盗用者根本不具有将该财之一贯处置原则的质疑为切入点,详尽分析了现行司法解释存在的种种不足之处,并通过对中外盗用犯罪刑事立法的横向比较,大胆提出将盗用行为犯罪化的构成要件的过程中,着重剖析了盗用罪的主观犯罪目的——非法使用目的,并对物据为己有的主观目的,只是对所有人行使所有权产生了妨碍,因而无法构成刑法意义上的盗窃罪。在否定了盗用行为构成盗窃罪后,本文从对我国司法解释对于“盗用行为”立法设想。通过探究盗用行为的本质,论证我国刑法中增加盗用罪的必要性、必然性。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处于现实情况的考虑,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法益的盗用行为进行犯罪化是必须的。尽管对盗用罪成立的范围必须加以严格的限制,以防止刑法过多介入生活。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对某些盗用行为的犯罪化进程。笔者运用法律逻辑学上“被定义概念植邻近的属概念墓剑ā暗用罪ㄒ逦#阂苑欠ㄊ褂梦D康模孛芮匀」讲莆铮斐裳现睾蠊蛘呓行营利性活动所获利益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又按照我国传统的“四构成要件理论缘劣米锏闹鳌⒖凸鄹飨钜<鹨唤辛朔治錾杓啤T谔致鄯缸不动产、虚拟财物能否成为盗用罪的犯罪对象等疑难问题提出了见解,且明确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本文最后,笔者区分了盗用罪与其他相近似犯罪的界限,除了便于准确适用刑法定罪量刑外,也期待以此加深读者对盗用罪的了解。
,.篔::.’..瓼
眅琣..瓵;籄:,;.甌,”.瑆籾瑃.
作者签名:掣.——挑的学位论文二煎∑至型盟笠乙翌二ぁ怀酟—一日期:。论文中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其他本人完全了解华东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学校同时有权将本学位论文加入全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共建单位数据库。保密的论文在解密后遵守研究者对本研究的启发和所做的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声明并表示了谢意。作者签名:留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并制作光盘,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此规定。导师签名:一
论盗用行为的刑法规制第一章“盗用攀盆川僦怂弟一早导言第一节传统刑法理论对于“盗用ㄐ缘恼盗窃罪,甚至会将盗用行为与盗窃行为认为是种与属、被包含与包含的关系。在在着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事实上无论是从危害性还是行为主观意图上两者都相去车据为己有的主观意图,因此某甲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刑法上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即某甲的行为不应以盗窃罪定罪量刑。如果有人认为上述某甲的行为显著轻甲给被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且该危害后果已经无法挽回。虽然,某甲盗用行为盗用行为是近年来各国刑法所关注的一个问题,即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某一特定财物的犯罪目的,只是出于
论盗用行为的刑法规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