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集体协商: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集体合同争议:指工会与用人单位或其团体之间因为签订履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工资集体协商: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按照法律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进行劳动保护,并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劳动风险:指劳动者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所遭遇的风险事故,包括自然的身体或生理变化,职业上的灾害事故及工作机会的丧失。劳动关系: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就是依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体是构成劳动法律的第一要素,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法律事实: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劳动法律事实按照它们发生是否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劳动合同的变更: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指除法定条款以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规定的其他补充条款,常见约定条款有试用期,服务期、竞业限制期等其他事项。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在法定年龄内自愿从事某种具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劳动就业权: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且有劳动愿望的劳动者,依法从事有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劳动的权利。平等就业权:指劳动者平等的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即在就业机会的获得方面,劳动者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人的自然差别而受到歧视,就业机会面前一律平等。就业援助的对象: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去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职业技能鉴定:指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依法进行技术等级资格的考核和认定。职业资格证书:指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依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劳动者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是劳动者具备某种职业所需知识技能证明。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再与接收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的一种用工形式。竟业限制条款:是限制劳动者在合同关系消灭后的一定时期内参与或者从事与原用人单位同业竞争的活动,以保守原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合同条款。服务期条款: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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