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传统价值理念的传承
【论文摘要】构建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对古今中外一切有益的思想文化遗产有所传承。中华民族拥有数千年的文明历史,其中蕴含着博大精深的文化成果和思想精髓,传承或汲取其中有益的成分无疑是顺理成章的。但是我们同时又必须认识到,产生于古代封建专制社会的传统价值理念所包含的负面因素,对于这一点,是必须加以梳理和分析的,所谓“批判性的继承”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论文关键词】中庸之道;和而不同;礼仪之邦;集体与个人
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离不开对中国传统价值理念的传承,近几年来出现的所谓“国学热”或“孔子热”等现象,也是试图从当代核心价值观与传统价值理念之间“对接”的角度展开讨论的。这种讨论从哪方面来讲,无疑都是有益的。但是这其中出现的问题是——当前对中国古代传统价值理念的宣扬存在着过分“理想化”的偏颇。本文将就以下几个人们耳熟能详的传统价值理念给予具体分析。
一、对“中庸之道”的理解
“中庸之道”包含有“持正守中”、“中正平和”等意思,讲究凡事应做到不偏不倚、上下得体、左右适中。应当说,“中庸之道”所包含的这些思想对于避免过分偏激或走极端等不适当的思维和行为来讲,确实具有矫正作用;对于人际关系的和谐与社会整体的稳定都不失现实意义。但是我们在强调它的正面意义的同时,也不能不指出它在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进步所产生的负面作用:
首先,无论是地主与农民之间的冲突,还是官民之间的矛盾,“弱肉强食”的法则畅行无阻,更体现了古代封建专制社会的真实现状。而所谓“中庸之道”,无非是训诫人们遵从“君臣父子”、“尊卑长幼”这些等级社会的规矩。这与我们当今建设现代民主法制社会是南辕北辙的;这样的“中庸之道”是我们在构建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应该予以摒弃的。
其次,“中庸之道”对人们思想的禁锢也是非常明显的。人人信奉明哲保身。在行为上,面对社会不公,只能逆来顺受,不敢挺身而出;在观念上,只能恪守封建正统,不敢独立思考。久而久之,人们成了匍匐在专制皇权统治下的犬儒,在是非面前变得圆滑、取巧、逃避……,中华民族的思想活力和创新能力被扼杀了,导致中国在近数百年以来渐趋落伍。我们今天提出要建设创新型社会,而创新型社会所要提倡的价值观恰恰需要在很大程度上破除“中庸之道”那种左右逢源、四平八稳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因此,从社会进步的深层次上说,像“中庸之道”这样的传统理念在现代工业文明以及高科技时代,可资利用的价值不高。
二、关于“和而不同”的思想
“和而不同”是儒家核心思想之一,这个思想非常精彩,具有“普世”的意义。它包含有不同文明、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甚至不同观念、不同信仰之间彼此宽容、和谐共处的意思。从小处着眼,它也包括“具体的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的意思,不同的人也要“和而不同”,不能因为“不同”而使用强力逼迫对方“和”。其实不论是人类社会还是大自然,只有“不同”才能“和”,只强调“和”而不允许“不同”,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我们的先辈哲人在极不发达的古代能“悟”出这样的道理,真堪称是大智慧。
但是很遗憾,数千年来,“和而不同”在中国封建专制社会里始终只是一个理念,从来也没有变为现实。从思想文化的角度来看,古代的专制统治者只要求“和”,而不允许“不同”。汉朝大儒董仲舒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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