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和轨道交通建设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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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总第 46 期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编
双月刊/ 2008 年 2 月 1 日出版/ 第 1 期 2008 年 1 / 2 月
占先就是占优,作为才有地位
――本所研究轨道交通建设法律服务取得突破和进展
本所 2006 年制订研发中心三年研发计划时,有一项研究课题是轨道交通建设。当时本所在
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尚无象样的法律服务实践,这一课题在当时完全是一个前瞻性的超前的实务研
究题目,但到了今天,我们可以看到,这项超前的课题研究项目开始产生实质性的成效:第一,
本所在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大都市先后接受了轨道交通建设的法律服务,并且在轨道交通
车站的上盖物业和沿线的土地捆绑开发和土地综合利用方面积累了服务经验;第二,2007 年 12
月 27 日,结合事务所建所 15 周年所庆为主举办了《城市地下空间和轨道交通建设法律实务研讨
会》,并配套整理汇总成一期关于轨道交通建设法律服务的增刊,2008 年 2 月 1 日,继续刊出本期
关于轨道交通建设法律服务专刊,两期专题所刊共有 17 万字;第三,全国律协有关领导确认:一
家律师事务所能够组织起一个专业的“城市地下空间和轨道交通建设法律实务研讨会”,这在全国
肯定是首次,这引领了中国律师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第四,本所正在与关部门
合作,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在国内按地域在北京、广州、武汉、南京、西安举办系列的《城市地
下空间和轨道交通建设法律实务研讨会》,本所有关轨道交通建设法律实务研究成果将推向全国。
可以说,本所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实施了抢滩,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超前、务实、至诚、优质,这是本所在 1992 年建所时就确定的所训和经营理念,超前服务
对于城市建设领域的市场细分和专业深化具有根本性的理念指导意义。秉承这一理念,本所不断
在城市建设领域引领专业律师的服务拓展和水平提高,因此,本所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的超前法
律服务以及所取得的成果再次诠释了本所的服务理念和专业涵义的现实意义。
可以这样说,建纬律师未来的专业发展正是这样铸就的;建纬律师在中国律师界的专业是这
样炼成的。
2008 年 1 月 31 日
CONTENT 目录
热点专题
1 高瞻远瞩把握时代机遇承前启后勇挑历史责任
――记建纬所主办的国内首次“城市地下空间和轨道交通建设法律实务研讨会”
7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与两位香港地铁建设专家分享经验正当其时
8 香港铁路+物业开发的组织架构和开发运营模式
15 香港铁路+物业开发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25 《物权法》关于土地分层使用制度对发展国内轨道交通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以及
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35 轨道交通建设的重***律问题及律师在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作用
42 城市轨道交通 BOT 模式研究
47 地铁项目建设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52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相关法律制度梳理和思考
参政议政
59 为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继续拓展法律服务而努力――朱树英主任今年两会的五个系列提案
60 加强与江浙两省的协调,尽快出台《长三角地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建议
64 及时制订相应政策,允许成立民营轨道交通运营和后续投资企业的建议
68 对在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开征特别市政配套费的建议
70 对本市现有 160 座轨道交通车站有计划出让地表土地使用权,通过综合开发利用,有效
缓解 2000 亿元银行还贷压力的建议
74 加强研究、重点突破,对轨道交通浦东世纪大道车站地表土地使用权进行综合开发利用
的建议
媒体专稿
79 新闻晚报――上海到南京就像 1 号线换 2 号线:政协委员建议苏浙沪联手利用火车加
轨交打造长三角“一日圈”
论文精选
81 2007 年影响房地产行业十部新法之数字飙榜
建纬动态
89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再次成为专业畅销书
89 总所于 2007 年 12 月 15 日搬入新址办公
89 “轨道交通建设法律实务研讨会”引起强烈反响
90 建纬年会披露:2007 年建纬团队总创收 6961 万元
90 总所接受浙江火电公司聘请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90 朱树英参加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主办的“《物权法实施热点问题解析-车位权属问题》法
律研讨会”,并发表专题演讲
91 总所与《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签约提供项目全过程服务
91 朱树英主任再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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