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仲裁协议效力的扩张仲裁协议的效力摘要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扩张存在其必要性,但需要对传统仲裁制度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相对性原则和仲裁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进行突破。在适用该制度时,更需要尊重仲裁条款的独立性以达到多方利益的平衡,防止滥用。关键词仲裁协议效力扩张法律障碍作者简介:王美宁,中南大学法学院。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5-124-02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它表明双方都希望在仲裁程序中解决彼此间的合同争议。仲裁协议作为整个仲裁法律制度的基石,体现了当事人在纠纷解决方式上达成了将纠纷交由仲裁解决的一致意思表示,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相关国际条约和各国的仲裁立法、实践也对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给予更为宽松的空间,可以扩张至为未签字的第三人,这种使仲裁效力可扩张至未签字第三人的情形可称之为“仲裁协议的长臂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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