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烟草专卖规范化办案课程讲义.docx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烟草专卖规范化办案课程讲义学****提要:掌握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一般程序,国家局关于烟草专卖案件卷宗的制作要求以及现实操作中的一些常见错误、注意事项。第一节 规范化办案的基本标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局 3 号令)第五条规定:查处违法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结合案卷制作标准,规范化办案的基本标准可以归纳为: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一、主体合法1、处罚主体合法:实施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组织为依法能够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机关。根据我国目前的烟草专卖管理体制,符合上述要求的即: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级烟草专卖局、市级烟草专卖局、县级烟草专卖局。在池州而言,合法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主体即池州市局及各县(区)烟草专卖局,除此之外任何其他行政机关、组织均不是合法主体,特别需要注意的,市县两级烟草专卖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如专卖管理部(股)以及稽查队、管理所等也不是合法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主体。作为内部机构,专卖管理部(股)对外可以做出行政行为,但它们不是以自己的名义而是以所隶属行政机关的名义,即以市局(县局)的名义。这就要求所有对外(当事人)的文书必须以池州市局或者各县(区)局的名义并加盖公章,而非内部机构的名义及印章。2、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1)被处罚主体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2)在案卷中应有证明被处罚主体资格的材料。主要表现为: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复印件、驾驶证、营业执照等。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卷烟违法当事人为公民的,要尽可能有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簿复印件等有关身份、年龄的证明材料,这一点与(1)的要求是一致的,因为年龄的大小关系到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以及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于卷烟违法当事人为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有单位及组织的营业执照有关证明材料,前来接受询问、处理的个人,应当有单位或者组织的委托书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3)被处罚主体必须是违法行为的当事人。3、法律文书中,处罚主体和被处罚主体使用全称,且前后一致。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法律文书所述违法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2、法律文书应当准确记载违法的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3、卷内证据应当合法、有效,足以证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三、适用法律正确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2、法律文书中,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条、款、项、目;3、当事人的行为必须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4、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四、程序合法1、在一般程序的实施阶段上应按照立案、***、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2、在时间顺序上案卷应按照实施行政处罚的步骤记载;3、在形式上每一执法活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4、在行为方式上必须符合法定要求:(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并出示执法证件;(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拟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符合听证条件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组织听证;(5)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依法应有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备案;(6)法律文书的送达符合法定的时限、方式,案卷中必须有相应的回执;(7)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第二节规范化办案的具体标准一、立(销)案(一)、立(销)案的条件1、立案的条件(1)经初步审查,掌握了一定的违法事实,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2)根据检举人提供的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证据,需要查处的; (3)掌握了当事人违法活动线索,且有重大违法嫌疑需要继续进行调查的; (4)其他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 (5)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2、销案的条件(1)对于某些案件,经过立案、***,认为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不成立,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2)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依法可以免予行政处罚的;(3)案件需要移送给其他机关的。(二)立(销)案审批。法律文书有:立案报告表、撤销立案报告表。1、立案报告表基本内容如下:涉嫌案由。

烟草专卖规范化办案课程讲义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buxiangzhid56
  • 文件大小35 KB
  • 时间201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