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胜小学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教委安全工作文件精神,全力做好我校师生安全教育工作,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订《民胜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辽宁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沈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沈阳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大渡口区民胜小学。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公共卫生事件。即发生在学校内、学校所在地区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学校各专用教室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3、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各种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4、群体、异常信访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的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可能引发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或可能恶性升级的群体访及个体访案件。。四、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委员会。学校“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1、按照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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