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监督和报账手续管理办法为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充分发挥财务对医院经济活动的综合监管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所有报销款额的审批程序如下:经办人签字,本科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字;科研课题经费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财务科长或主持人工作负责人签字,本科室分管院长并财务分管院长签字。超过3000元的支出需行政主管领导签字,超过1万元的支出按院长会研究决定报账(特殊应急支出除外)。。为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控制非业务性开支,对部分经费仍然执行预算目标管理,预算指标经院长会研究确定后,由财务科下达(包括科研费、办公费、办公电话费、公务活动费、会务费等),超支不补,结余次年继续使用。职工的差旅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原则上任何人不准乘坐飞机,否则只按相应的火车票标准报销。。职工住院发生欠费,应及时清理,不能及时偿还的,则从出院结算次月起,除留500元生活费外,其余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所有报销现金业务须附相关领款人签名;所有借款承办人,通常在一个月办理财务报账手续,若造成呆账,将酌情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按照上级的要求,大宗购置项目,对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购置必须论证,填写立项论证表;凡购置仪器设备超过50万元的项目,须附省卫生厅批复手续。。凡金额涉及3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监察室派人参加。尽力减少支出,增加工作透明度。。涉及签订合同的经济业务,在收付款时,须附合同文本复印件一份报财务科,财务科依据合同确定的数额和进度,审核并办理资金的收付手续,超合同范围的项目及增加的款额,必须事先书面申报增加项目的理由,按程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其款额按审批权限报销,否则,财务科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付款手续。、出入库及报废手续。涉及负责采购供应的业务部门应建立严格授权批准制度、采购、验收与付款要相互分离,不得由同一部门的同一个人办理采购、验收与付款的全过程。采购供应部门应加强请购计划手续,必须有分管院长签字,方可采购。采购合同、验收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要加强,责任明确。财务科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对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及规范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财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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