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南宁市邕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oc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南宁市邕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邕)食药监食餐罚〔2018〕1号第壹页共肆页当事人: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地址:南宁市邕宁区八鲤路95号资质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12450109498576137X法定代表人:滕阳初性别:男违法事实:现查明,2018年10月9日,南宁市邕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南宁市邕宁区八鲤路95号的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食堂,在你校食堂管理员玉**的陪同下按有关操作规程随机抽取了你校厨房内的上海青(该批上海青购进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抽样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10月9日将抽样样品送至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我局2018年11月12日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被抽检上海青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11月14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了检验报告,截止2018年11月23日,即七个工作日内该案当事人对该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视为你单位认同检验结果。并经调查查明,2018年10月9日你单位食堂用该批次上海青(**千克)共制作了一道菜品,即炒上海青。其中炒上海青的销售额为555元(555份*1元/份)。所有菜品已于当天全部售出,南宁市邕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邕)食药监食餐罚〔2018〕1号接上页第贰页共肆页无剩余。另向我局提供上海青样品2千克,**元/千克,样品收入**元(2千克***元/千克)。因此该校使用当天上海青的违法所得额为人民币555元,货值总额为565元。相关证据: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证据材料印证:1、2018年11月14日对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作出的《广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各壹份;2、2018年11月14日对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作出的《现场检查笔录》、《检验结果告知书》各壹份;3、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201810909)原件壹份;4、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法定代表人滕阳初出具的“委托书”原件壹份;5、2018年11月20日对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食堂管理人员玉**作出的询问(调查)笔录各壹份;6、由当事人提供的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滕阳初身份证复印件、玉**身份证复印件及李**、玉**等10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各壹份;7、由当事人提供的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2018年10月8日的“南宁市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与进货验收台账”复印件壹份;8、由当事人提供的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与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的《供货合同书》复印件、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南宁市邕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邕)食药监食餐罚〔2018〕1号接上页第叁页共肆页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复印件各壹份;9、当事人提供的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无公害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具的“供货证明”复印件壹份;10、当事人提供的“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抽检不合格上海青的销售情况说明”原件、“南宁市邕宁区城关初级中学

南宁市邕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iris028
  • 文件大小29 KB
  • 时间2019-12-28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