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办体〔2011〕48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1年全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美术教育的发展,提高学生艺术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美术比赛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努力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展示艺术才华的舞台,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学****美术的兴趣,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推动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主承办单位 本次比赛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浙江省书法教育研究会协办,绍兴县教育局、中国轻纺城小学承办。 三、主题和内容 以“美好家园、幸福生活、畅想未来”为主题,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通过美术作品表现对伟大祖国发展变化的感受,描绘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当代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生活、热爱学****敢于创造、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美术专业除外)在校学生。 五、比赛项目 设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动漫、摄影等5个项目。 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等; 平面设计类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 立体造型类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动漫类作品含:动画(手绘动画、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和漫画(单幅、多格)2类。 摄影类作品含:彩色和黑白摄影2类。 六、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分小学组、中学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 七、参赛作品格式 (一)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其他画种和平面设计、手绘动画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二)立体造型类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三)摄影类一律将作品印成10寸照片(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四)动漫类手绘动画、漫画作品为8开或4开图画纸大小;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八、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寄)。 (二)每校作品总数限报送10幅。 (三)作品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由学校认定后报送。 (四)各校作品必须于6月10日前一次性报(寄)送至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小学(地址:浙江绍兴柯桥兴越路,邮编:312030);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寄)时必须按要求填写《2011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比赛报送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须附电子稿,并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2)。 (六)参赛作品不要装裱。凡填写字迹不清,规格尺寸不符,或单位填写“少年宫”、“培训班”之类的一律不予入选。 九、评奖办法 各类按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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