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doc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99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9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96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新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表1主体责任(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安全监管政策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及规程等。(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责,监督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受区政府委托,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案件审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三)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四)承担全区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卫生审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五)承担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六)负责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及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七)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矿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八)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九)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统计工作。(十)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一)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监管政策和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和信息汇总、分析,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区卫计局负责参与拟订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负责职业中毒的救治,负责职业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网络报送,参与市场化的职业健康监护委托服务工作,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负责依据职业病诊断、鉴定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作。区总工会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分别明确安全监管、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分别明确公安、工商、海关、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负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职责,并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分别明确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规定对相关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表2-1序号1权利类型行政许可权利项目名称***经营(零售)许可实施依据1-1.《四川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十五条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专柜销售时,专柜应当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三)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零售场所存放量由发证机关根据周边环境情况确定。(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五)符合当地人民政府***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六)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1-2.《四川省***经

新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9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85872037
  • 文件大小4.30 MB
  • 时间202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