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经销合同一、 宗旨: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就厦门旺坤顺科技有限公司(御虎牌)产品在地区共同开拓市场,努力使该公司产品在该地区涂料领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二、 甲方:福建省厦门旺坤顺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三、 合同订立地:厦门四、 厦门旺坤顺科技有限公司确立为地区经销商,负责厦门旺坤顺科技有限公司(御虎牌)系列产品的销售。其在代理区域所开展的本合同规定的合法商业活动代表厦门旺坤顺公司在此区域的工作。甲乙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及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五、 授权方权限及义务: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变化情况调整本合同规定代理产品相关价格。2、甲方有权在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行为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责令整改,乙方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整改并达到本合同要求且以书面形式通报甲方,如无意整改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通知乙方。3、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所订货质量符合授权方对外统一质量标准,对于乙方开展的客户在使用甲方产品中出现的问题,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分析解决,如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损失,应由甲方责任承担。4、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开展情况为其提供开展销售活动所必要的业务资料文件,产品样品及其相关资料。5、甲方有义务按照被乙方订单在合理供货期内供货。供货期由乙方在订货时向甲方确认。详见附件16、非经乙方预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力、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7、甲方有义务保证合同产品的市场报价在相应时期内不变,如因市场情况或原材料价格调整报价时,有义务提前一个月通知被乙方。8、甲方有责任完善售后服务,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解决技术方面的问题,配合乙方工作。9、甲方有责任组织产品和销售方面的培训,向乙方宣传贯彻新技术新政策及新规范并提供新的销售信息及指导乙方的销售。10、甲方有义务协助区域代理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活动及行业攻关。11、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执行或根本无法执行乙方订单时,甲方有义务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处理并获取谅解,但甲方不负有任何其他责任。12、 甲方无偿提供涂料样板和样品,但样品一般不超过20公斤(一桶)。13、 对乙方开发的客户(),甲方只有支持被授权方工作的义务,不得和乙方的客户发生任何经济和业务来往。六、 代理商品型号及价格、代理费等:详见附件2七、 乙方权限及义务:1、乙方有权在其代理区域在不违反本合同约定内自主经营其代理产品。2、乙方有对产品质量及总的销售情况的知情权。3、乙方享受其他被甲方享受的一切优惠政策。4、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及合同规定所代理授权方产品上的所有标识作代理甲方产品宣传使用。5、乙方如有在本合同授代理区域之外从事甲方产品经销活动,有义务事先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同意,对于甲方业已设立区域经销商的区域,乙方有义务维护当地经销商的权益。6、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产品在市场上的产品形象,不得借代理名义假冒甲方产品或侵犯甲方所使用的商标;同时,乙方有义务在发现假冒甲方产品或侵犯甲方商标时,及时通知甲方。7、乙方在代理区域,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甲方应精通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8、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该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甲方并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9、非经甲方预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10、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授权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11、乙方不得代理经销另外厂家的产品。八、 销售目标:根据当地市场的具体情况,双方约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的第一自然年度内,应完成从甲方进货 万元。自签订本合同之日2个月内,进货额不得低于 万元。每年目标进货额另行商议。未完成上述进货目标,甲方保留中止本合同的权利。九、 结款方式:1、货款结算:乙方进货前应先付货款的 。甲方收到预付货款后开始供货。其余货款应在 天内付清。若超过期限,甲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2、运费结算:货物由甲方发货地运至乙方指定城市,甲方承担所发生的长途运输费用,、 推进宣传与广告:1、乙方必须努力推进产品宣传。2、初期产品推广宣传费用由代理商与甲方各担负50%。宣传项目须报甲方批准。代理商营业点应根据甲方统一设计制作与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合同期限的规定: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十二、合同终止: 如遇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提前终止:1、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2、 故意泄露合同双方公司技术机密或商业机密;3、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执行;4、 因一方经营不善破产倒闭;5、 未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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