蕿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劳动法考查题目袇一、案例分析题芇1、2015年5月,李某应聘进入某水泥有限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该工作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李某入职时在入职申请表中填写的文化程度为大专,并提交了其毕业证书复印件。 2015年12月,该公司人资人员在整理员工资料时要求李某向公司提交毕业证原件, 以便核对相关信息,但李某始终不提供。故该公司以李某不能证明学历信息的真实性, 存在造假欺诈行为为由,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至当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要求该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袂该案应该如何裁决?法律依据是什么?虿2、徐某于2012年5月开始在重庆巴南区某制造公司工作。因徐某工作能力突出于 2014年2月被提拔为车间主管,2016年7月因工价调整双方产生争议,该公司遂将徐某调整到普通工人岗位工作。徐某不服从岗位调整,该公司于是依据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徐某处以 2000元罚款并从徐某的工资中扣取了罚款。徐某对公司的罚款处罚不服,申请仲裁。芈该案应该如何裁决?法律依据是什么?蚅3、2014年10月,王某与某食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销售业务经理。2015年7月,食品公司以王某所管理的部门销售业务不佳为由,将王某降为业务代表。2015年9月20日,公司将王某从公司的业务群中移除,随后向王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是王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王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至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7600元。蚁王某认为销售业绩不佳有多重原因,单位没有充分依据证明自己不胜任工作,故解除行为是违法的。食品公司辩称,王某作为销售业务经理,部门业绩不佳,经调整为业务代表仍然不努力,因此王某不能胜任销售的岗位,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食品公司在庭审中并未举证。螈该案应该如何裁决?法律依据是什么?虿4、1992年2月,江某在连城一家银行营业厅以临时工身份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营业厅从1999年1月开始为江某办理并缴交社会保险。其间,营业厅与江某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12月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营业厅与江某又于当日签订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莇去年12月4日,营业厅以与江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为由,当天就向江某发出《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江某合同期满后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12月9日,江某向营业厅寄送《关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函》 ,并多次要求营业厅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蚄 今年1月4日,营业厅以合同期满为由,做出《关于终止江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要求江某1月20日前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袈江某认为营业厅此举违法,便向连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螆该案应该如何裁决?法律依据是什么?袅5、最近,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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