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违规是产生司机违规的土壤刘畅这里,行人泛指除机动车之外所有的交通、道路使用者,包括骑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者,也包括行走的路人。 近来由于司机违规导致的恶性交通违规事故频发,引起举国关注,社会和民意更是绷紧了对“酒驾”、“超速”的神经,司法公安部门也有举措。由此引发的全民大讨论也在媒体上如火如荼地进行。讨论中,“司机”、“路人”两大交通群体壁垒分明,舆论一边倒地谴责违规司机及其行为。窃以为,在这场大讨论中,不要忘了加上一句“行人违规也要得到治理和约束”,再向前延伸一点,尽管很有可能要激起众怒,笔者还是要小心翼翼地说上一句“行人违规是产生司机违规的土壤”。 带着这个问题,笔者特地做了一次实地考察。某日早上,去大约4公里外的“大福来”去吃本地小有名气的锅巴菜,路上要经过约七八个路口,虽大小不一,但都有红灯,每遇到红灯,不管有无车辆通过,我都自然停下,同时也观察行人们的举动。结果发现,绝大多数行人都有“闯红灯”的行为,红灯在前,但如无横穿车辆,行人们掐算好远处来车的距离和速度,一般都争分夺秒,或骑行、或步行,“旁若无灯”,悠然而过。笔者停在那里,看着逐渐缩短的红灯指示,结果发现几乎没有行人与我同道,很是形单影只。不惟如此,还不时有疾驰而过者侧脸观望,很是不解,你为什么不过?不是没有车吗?这种情况,在小路口特别多,有红灯,但无车,就过他没商量,在此地行人中几乎已经是一种“共识”,而遵守规则停下,却成了一种例外。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在全民举国声讨违规司机的同时,是否也要规范一下行人的交通行为?当然,由于交通手段的不同,二者违规的结果和代价也会各异。从某种意义上讲,由于机动车危险,违规驾驶就可被视为间接故意危害他人生命;而行人违规,基本不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当然那疾驰而过的电动车除外。但问题在于,虽然二者手段、行为、结果都很不一样,但如果就“违规”这一点来说,司机违规与行人违规,性质并无本质区别,都是违规。而一旦在一个社会,“违规”成为一种常态,一种共识,一种普遍的交通心理,就会构成恶性事故的肥沃土壤,为未来的“孙伟铭”们培养后备军。 治理违规交通行为,司机群体固然是重点对象,但行人群体自身也应高度警觉,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行人违规是司机违规的温床,行人闯红灯是司机闯红灯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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