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第五条总部企业包括综合型总部和职能型总部两大类。第六条申请总部企业的母公司,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资产总额不低于15亿元;(二)已在中国境内投资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亿元;(三)在国内外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其中母公司为跨国公司的,在中国境内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第七条综合型总部是指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全部职能或某几个职能的总部企业。申请综合型总部认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母公司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二)申请企业注册在本市,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亿元以上;(三)申请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本市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四)申请企业市内外的生产型控股企业、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第八条职能型总部是指企业发展相对成熟,发展空间较大,具有部分总部职能,并且其母公司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较大型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投资总部。企业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亿元以上,以资本运作为主,企业的日常运营及长期发展主要以“投资收益”为基础的投资性企业,可申请认定为投资总部。跨国公司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为投资总部。(二)营销总部。企业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向较大区域内的客户销售产品的营销企业,可申请认定为营销总部。(三)研发总部。企业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1300万元以上,年度科研经费1300万元以上,为相关企业提供研发管理和服务的独立法人机构,可申请认定为研发总部。(四)物流总部。企业在本市注册,注册资本或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履行物流链管理、需求预测和结算等职能的物流企业,可申请认定为物流总部。附件2:宜兴市总部企业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盖章):申请企业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注册资本或净资产(万元)企业年产值(万元)2010年企业销售额(万元)母公司情况母公司名称:资产总额(万元)已在国内累计缴付的注册资本总额(万元)在国内外管理的企业数量/跨国公司填在国内管理企业数量子公司情况名称地址经营范围资产情况123申请总部类型综合型总部□投资总部□营销总部□物流总部□填报人:电话:填报日期:附件3:宜兴市市内资产总额超过10亿元的企业名单序号企
总部企业认定标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