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位[2007]7号
关于下发《北京理工大学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经2007年7月1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届第四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
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学位发表论文基本要求
,要求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3 篇以上(含3篇)论文,其中:
(1)申请理学博士学位者,有2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刊源上;或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刊源上,2篇论文发表在EI收录刊源上;或有3篇论文发表在EI收录刊源上。
(2)申请工学博士学位者,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收录刊源上;或有2篇论文发表在EI收录刊源上。
(3)申请管理、经济、人文类学科博士学位者,有1篇论文发表在SSCI、A&HCI 、SCI、EI收录刊源上;或有2篇论文发表在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的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
,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二、其它学术成果的计算方法
、高影响因子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其发表学术论文篇数可不做要求。国际一流、高影响因子刊物的界定参见学校备案的《国际一流刊物或高影响因子刊物名录表》。
(被收入论文集),可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EI收录刊源上,但已被SCI、EI检索,可等同于发表在其相对应的刊源上。
(含三等奖)奖励(有个人获奖证书,署名北京理工大学)1项,或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排名前三名)1 项,可相当于在SCI收录刊源上或EI收录刊源上发表1篇论文。
,其中独立撰写部分在5万字以上,可相当于在EI收录刊源上发表1篇论文。
三、说明
(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
《科学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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