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一、统一案件进出口管理。负责侦监、公诉等各类案件的受理、分流;并对其他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立案备案监管。二、统一对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对各业务部门所办案件的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承担案件的督办、催办工作。三、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及处理涉案款物工作进行监管。四、统一负责对以本院名义制作的法律文书的监管。五、负责案件统计信息管理与分析。负责检察业务统计工作,对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情况及运行态势进行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六、负责案件质量评查。负责对本院办案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定期评查;对投诉本院各办案部门办案质量问题的案件,组织个案评查;组织协调本院各办案部门对下级检察院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七、负责案件管理系统的使用。包括案件管理系统的咨询及数据管理。八、负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等,办理案件查询、会见案件承办人、阅卷等工作。九、负责上级院及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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