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苏人社办函〔2019〕116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过程监督,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质量督导人员队伍,经研究,定于9月26-27日和10月10-11日,分两期在镇江市举办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概述,质量督导技术方法,现场督考工作范围与内容,违规事件调查与处理,质量督导人员管理与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的质量督导注意事项等。二、培训对象和名额1、各设区市、县(区)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人员。2、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的业内专家。3、技师学院(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人。4、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各设区市参加培训人员原则上每期不得超过10人,设领队1人。三、培训安排一期培训时间:2019年9月26日-27日。报到时间:2019年9月26日11:00前。二期培训时间:2019年10月10日-11日。报到时间:2019年10月10日11:00前。培训地点:九华锦江国际酒店(镇江市南徐大道66号)联系电话:0511-85583333四、考核认证符合质量督导人员资格条件的学员,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证卡。五、有关要求(一)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申报表》(附件1),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汇总辖区内拟参培人员名单,并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培训报名学员汇总表》(附件2),于9月13日前统一将电子文档、参培人员电子照片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食宿统一安排,参培人员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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