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市本级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2015年省对我市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572,931万元,我市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159,2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省对我市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一)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7,710万元。其中:1、体制补助收入47万元。2、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万元。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6,133万元。4、结算补助收入145,395万元。5、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900万元。6、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61万元。7、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0,381万元。8、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5,098万元。9、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18,383万元。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14,267万元。11、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047万元。12、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05万元。13、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054万元。14、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8,336万元。(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7,445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万元。2、国防支出88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3,063万元。4、教育支出9,923万元。5、科学技术支出386万元。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5万元。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21万元。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95万元。9、节能环保支出39,105万元。10、城乡社区支出14,585万元。11、农林水支出13,363万元。12、交通运输支出14,496万元。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430万元。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4万元。15、住房保障支出132,014万元。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34万元。17、其他支出665万元。(三)返还性收入27,776万元。其中: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23,457万元。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580万元。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256万元。4、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数返还收入1,483万元。二、我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一)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5,775万元。其中:1、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26,164万元。2、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16,133万元。3、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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