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管理制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docx


文档分类:IT计算机 | 页数:约1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管理制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XX年XX月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规范运营者的运营行为,维护公众和运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第四条县级之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的设立审批,且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运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且依法查处无照运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它有关部门于各自职责范围内,施有关监督管理第五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活动,也不得参和或者变相参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的运营活动。第六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且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第二章设立第七条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的运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运营活动。第八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且具备下列条件:(壹)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二) 有和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三) 有和其运营活动相适应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四) 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五) 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和其运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六) 有和其运营活动相适应且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运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除依照本条第壹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外,仍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第十条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应当向县级之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且提交下列文件:(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二)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三) 资金信用证明;(四)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五)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第十壹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且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对申请人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公安机关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分别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持《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第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不得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它方式转让《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第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它重要事项的,应当经原审核机关同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运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且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第三章经营第十四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运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

[管理制度]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shijijielong001
  • 文件大小42 KB
  • 时间202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