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第一章总论 2第二章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9第三章市场分析及预测 14第四章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 18第五章建设规模和内容 21第六章工程技术方案 25第七章环境保护与节能 33第八章劳动安全与消防 37第九章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40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 42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集 44第十二章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9万吨禽肉及深加工产品项目二、项目承办单位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景全三、项目投资单位: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四、建设地点:山东省沂水县经济开发区五、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1990);2、《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7237-1998);3、《家畜屠宰加工企业兽医卫生规范》、《鲜家禽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4、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胀的决定》[2002]9号文件;5、现行有关技术经济规范、规定;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经济评估手册》(第三版);7、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数据资料;8、国家发改委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要求。、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二、市场分析及预测三、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五、工程技术方案六、环境保护及节能七、劳动安全与消防八、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九、项目实施进度十、投资估算和自己筹措十一、,由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占地面积65亩,净用地60亩,建筑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10平方米,绿化面积4100平方米,%,,绿化率11%。主要土建内容为活禽加工车间、熟食加工车间、冷库、化验中心、办公楼、宿舍、餐厅等。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宰***3100万只,生产禽肉及深加工产品9万吨。项目规划建设期为1年。项目总投资82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100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费3600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260万元,安装工程费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0万元,基本预备费330元),铺底流动资金2100万元。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建成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41400万元,实现利税2200余万元,%,%,(含建设期1年)。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条件和生产条件都已具备,产品市场前景较好,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可极大的促进当地养殖业、饲料加工业等行业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社会效益十分显著。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根据《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时,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沂水县概况沂水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
年产9万吨禽肉及深加工产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