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江门市江海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doc


文档分类:行业资料 | 页数:约1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江门市江海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doc江海府〔2011〕6号印发江门市江海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江门市江海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二O—一年九月三十日江门市江海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实现全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目标,根据《印发江门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2010〕40号)的有关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年满16周岁,具有江海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村改居”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按本办法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简称“参保人”。第三条新农保遵循下列原则:(一) 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的原则;(二)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三)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自我保障和国家保障相结合,缴费、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参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基本生活需求相适应的原则。第四条新农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第五条区人民政府对新农保工作负总责,并将新农保工作列入区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新农保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并编制年度预算。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江海分局(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核算和核发等具体经办工作。负责管理参保人的参保资料、待遇支付台账,做好全区新农保基金的结存、划拨、收支核算、对数、账务管理等财务会计、统计工作,并编制有关报表。区财政部门负责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把新农保财政补贴资金和业务经办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上级财政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区民政部门、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低保对象、五保户和重度残疾人参保资格的确认和相关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工作,编制补助资金的收支预算,及时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衔接。区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法对基金收支、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被征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格审核工作。区农业部门负责对被征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被征地农民资格审核工作。区组织、宣传、编办、发展改革、公安、人口计生和妇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新农保工作。各街道办事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本辖区新农保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做好符合被征地农民条件人员名单的确认、审核与公示等工作。新农保行政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由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统一核定,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第二章基金筹集第六条新农保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一)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500元等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以每个自然年为缴费年度,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额记入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条件前不得支取。(二)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可对所属成员的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金额随同个人缴费金额记入个人账户,补助数额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三) 。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政府补贴单独记账,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中断缴费的,政府补贴部分同时停止划入。2•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由各级财政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出资建立。个人参保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按有关规定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市财政和区本级按以下办法筹集资金:起步第一年,市与区各负担50%;从第二年起,市与区按45:55比例分担。区负担部分由区与街道共同分担。(四) 社会捐助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政府褒奖、税费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捐款资助农村居民参保。第七条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五保户参保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本级财政按最低的缴费档次标准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至60周岁,但最多不超过15年。第三章待遇领取和发放第八条待遇领取。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足额实行社会化发放。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区户籍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江门市江海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sssmppp
  • 文件大小69 KB
  • 时间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