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金华山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签名
许刘晓
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高金宇
安监处长
采矿工程师
刘剑
副矿长
机电工程师
何建西
副总工程师
机电工程师
刘星河
副总工程师
采矿工程师
董广宇
主任工程师
采矿工程师
李卫东
安质科副科长
注安工程师
赵耀光
生产科科长
注安工程师
杨同利
通风科科长
采矿工程师
张利子
动力科科长
采矿工程师
金华山煤矿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一、重大危险源的定义及相关名词解释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名词解释
危险物质: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生产场所: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贮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贮存区:专门用于贮存危险物质的贮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二、矿区内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根据历年事故统计资料,瓦斯、煤尘、火灾、水灾及顶板事故等仍是我矿的重大危险源,因此对危险源进行目标确定和定性分析,是我矿预防事故发生以及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的一项重要措施。
三、重大危险源辨识小组
组长:许刘晓
成员:高金宇刘剑何建西刘星河董广宇
赵耀光李卫东杨同利张利子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128—2000),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储存区重大危险源包括储罐区重大危险源和库区重大危险源。因此,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包括三种类型:
①储罐区(储罐)。
②库区(库)。
③生产场所。
进一步扩大重大危险源的类别,考虑以下重大危险源:
④压力管道。
⑤锅炉。
⑥压力容器。
⑦煤矿(井工开采)。
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⑨尾矿库。
具体辨识范围如下所述。
(贮罐)
贮罐区(贮罐)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1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贮罐区或单个贮罐。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贮罐区(贮罐)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贮罐区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1),则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1)
式中,q1,q2,。。。,qn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量。
Q1,Q2,.。。。,QN ——对应危险物品的临界量。
表1 贮罐区(贮罐)临界量表
类 别
物质特性
临界量
典型物质举例
易燃液体
闪点<28℃
20 t
汽油、丙烯、石脑油等
28℃≤闪点<60℃
100 t
煤油、松节油、丁醚等
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10%
10 t
乙炔、氢、液化石油气等
爆炸下限≥10%
20 t
氨气等
毒性物质*
剧毒品
1 kg
氰化钠(溶液)、碳酰氯
有毒品
100 kg
三氟化砷、丙烯醛等
有害品
20 t
苯酚、苯肼等
注:毒性物质分级见表2。
表2 毒性物质分级
(GB15258-1999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分 级
经口半数致死量LD50(mg/kg)
经皮接触24h半数致死量 LD50 (mg/kg)
吸入1h半数致死浓度 LC50 (mg/l)
剧毒品
LD50 ≤5
LD50≤40
LC50≤
有毒品
5< LD50 ≤50
40< LD50 ≤200
< LC50 ≤2
有害品
(固体)50< LD50 ≤500
(液体)50< LD50 ≤2000
200< LD50 ≤1000
2< LC50 ≤10
(库)
库区(库)重大危险源是指储存表3中所列类别的危险物品,且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临界量的库区或单个库房。
储存量超过其临界量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库区(库)内有一种危险物品的储存量达到或超过其对应的临界量;
②库区(库)内储存多种危险物品且每一种物品的储存量均未达到或超过其对应临界量,但满足下面的公式(1),则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1)
式中,q1,q2,。。。,qn ——每一种危险物品的实际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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