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员工激励奖惩办法(2004年9月12日)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避免因员工频繁流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根据公司实际,特拟定如下激励办法。1、实行年加工资制度员工在企业工作每满一年,在五年以内的,可按每一年分别按月增加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的标准为员工增加工资。五年以上的,从第六年开始,然后再按上述标准执行。见下表:在公司工作期满年限**********月增加工资(比入职时)20050090014002000220025002900340040002、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见下表在公司工作期满年限**********每年休假天数(在期满后半年内休假)357910**********、实行年底双薪制4、实行半年考核制每半年对员工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分为公司综合打分和部门配合分两部分,各占50%。部门配合是指在工作中是否按照部门职责的规定,及时高效的完成其他部门需本部门配合的工作,由其他部门对被考核部门员工的工作时效和工作质量进行考评。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的工资上浮20%,合格发原工资,不合格者工资下浮20%。5、贯彻执行加班费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加班费,实现按劳分配的激励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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