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问题提纲一、新农村建设背景新农村新在哪里三、少数民族贫因地区新农村建设的特殊性贫因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新村建设背景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涉农文件)1982-1986年,中央每年的一号文件(5个),都是关于农村问题的。第一个是1982年的一号文件,主要就是解决包产到户姓“资”姓“社”的问题。明确认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和其它一些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此为包产到户上了社会主义的户口。第二个是1983年的一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进一步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批评了长期以来由于“左”的错误的影响而流行的一些错误观念。还提出要实行政社分设的改革为从政、社两个方面废除人民公社制度开辟了道路。第三个是1984年的一号文件:(《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主要是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决定土地承包期从原定的3年,延长到15年。第四个是1985年的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主要是突破了原来的统购统销制度,为在农村扩大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作了大胆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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