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水利局
关于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
开展情况总结
为了做好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工作,根据黔水保字[2011]6号文件精神要求,普安县水利局在2012年3月1日至3月27日开展了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党政联席会议,并下发了普水字[2012]7号文件。现将我局开展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学****宣传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制定方案,成立机构
3月2日,召开了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局长邓志书任组长,水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官卿任副组长,成员有姜学龄、李自奇、王平、孔令武、白勇、徐振峰、丁庭彦、韩春云、王大伦等同志。制定了贯彻实施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各项活动内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主题突出,形式多样
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宣传贯彻新《水土保持法》施行一周年的浓厚氛围和声势。
1、以新闻媒体为平台,树立社会公众水保意识。
2、将1000余份宣传资料发至各乡镇和各工作部门领导、乡镇各部门、各村委会、各生产建设单位业主或法人,及时将《水土保持法》送进社区、学校、农村、机关和企业。
3、3月22日,在县体育场开展了大型的《水土保持法》宣传日活动,共计接待前来进行《水土保持法》咨询的群众200余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读本、宣传单、等资料2000余份。
4、出动宣传车辆,在县城区和各乡镇集市开展为期5天的《水土保持法》流动广播宣传活动。
5、在县高速公路出口、320国道及城区各主要出口制作并悬挂《水土保持法》宣传标语。共计悬挂10条横幅标语。
6、在县体育场制作了长10m,高2m的长期固定广告牌,进一步加强了广大群众对新《水土保持法》的认识。
三、取得的实效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此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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