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油局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 工期目标责任书为确保实现项目总体进度目标:于年月日至竣工,特制订本责任书。第一条每天经项目部检查,发现有工作面而无工人作业现象,每一处罚款 1000-3000 元; 第二条每月经项目部考核,按周计划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 5000-10000 元; 第三条每月项目部考核,按月计划每延误一天,罚款 10000-20000 元; 第四条每队作业人员(管理人员除外)从 2010 年8月12 日开始不得少于 60人,每少一人罚款 100 元,以项目称玺凝或许永刚清点的人数为准; 第五条施工作业队必须严格遵守作业时间; 第六条因工期滞后,造成公司项目部在监理例会中受到批评的,每次处罚责任施工队 1000-5000 元; 第七条项目部提出的赶工措施,责任施工队拖延执行,每拖延一天罚款 1000 0 元。甲方(项目部): 乙方(施工队): 年月日年月日新疆石油局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 质量管理目标责任书甲方:新疆石油局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项目部乙方: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关于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标准。坚决执行本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奖惩规定,明确甲、乙双方质量责任和义务,积极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发放,健全全面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规程质量的控制,确保园林景观工程顺利实现创优目标,特定本责任书。一、施工承包项目:新疆石油局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 等项目。二、施工地点:迎宾路与实际大道交汇处三、施工时间: 2010 年6月8日至工程竣工。四、质量责任目标: 1、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全面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 -2001 )以及与之配套的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要求。 2、确保自治区建筑工程“新疆市政工程优质奖”; 五、甲方责权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本项目部组织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措施到位; 2、进行项目部级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全员的创优意识; 3、编制创优方案,并要求施工人员认真执行。甲方( 项目部): 乙方( 施工队):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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