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提升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合用于克莱斯企业,企业各部门和职员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企业财务部门的职能
认真落实实施国家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多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实管理,反应、分析财务计划的实施情况,检验监督财务纪律实施情况。
主动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企业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厉行节省,合理使用资金。
合理分配企业收入,立即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对相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验财务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反应情况。
完成企业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企业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可由会计兼任。在没有专职审计人员之前,审计员可由总经理兼任。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企业的下列工作:
编制和实施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进行成本费用预计、计划、控制、核实、分析和考评,督促本企业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省费用、提升经济效益;
建立健全经济核实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承接企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关键工作职责是:
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正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根据经济核实标准,定时检验,分析企业财务、成本和利润的实施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评资金使用效果,立即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提议,当好企业参谋。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完成企业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关键工作职责是:
认真实施现金管理制度。
严格实施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必需立即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多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主动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多种帐务处理。
完成企业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关键工作职责是:
认真落实实施相关审计管理制度。
监督企业财务计划的实施、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和财务收支相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具体查对企业的各项和财务相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正确无误。
审阅企业的计划资料、协议和其它相关经济资料,方便掌握情况,发觉问题,积累证据。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企业的经济行为。
针对企业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善提议和方法。
完成企业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需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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