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价格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 达成以下 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 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销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 情况、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 口头、图表、音 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 域的公开信息。
二、保密义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 制度,履行与其在合作过程 中相应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 第三方知悉上述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
2、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及新的研究开发等为乙方或第三 方谋取利益以及用于其他用途。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 到甲方关于该项 目的商业秘密公开时止。 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 不影响保密 义务的承担。
四、保密费用
甲方要给保密方保密费。
五、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但尚未给甲方造成 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不超过人民币 元的违约罚款 ;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乙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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