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doc.doc


文档分类:生活休闲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 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 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附件2:
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
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有效配置,加强编外工作人员的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用工双方合法权益,结合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下属事业单位和民非机构招聘的编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招聘
第四条因工作实际需要,管理工作岗位必须使用编外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局党组审核同意。
第五条经局党组审核同意后,可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或选聘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招聘或选聘工作统一由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七条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规定聘用期限和聘用双方与工作有关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聘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工作需要确定,一般聘期为2年。聘用合同中可约定试用期,新录用人员均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内。
第九条聘用合同解除、终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执行。
第四章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
第十条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等委托市人才管理服务局管理。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聘用合同条款,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局下属事业单位全员岗位聘用制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须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年度绩效考核细则。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绩效工资奖惩及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考核工作与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同步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予以解聘。
第五章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聘用人员试用期每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实行绩效工

丽水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 3
  • 收藏数 0 收藏
  • 顶次数 0
  • 上传人 418788350
  • 文件大小 0 KB
  • 时间2014-06-15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