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工程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人防工程事故灾害,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事故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防范和处置人防工程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迅速、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应急救援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受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影响,人防工程发生的突发事故灾害的处置。
。坚持从人民利益出发,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
。建立统一指挥,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事发地政府为主,灾害管理部门、专业队伍、部队为主力军,志愿者队伍及社会力量为补充,相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体系。
。坚持依靠科技防灾救灾,积极发挥专家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突发事故灾害信息分析和处理水平,以及组织指挥的信息化水平。
2.早期人防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灾害特点
人防工程中部分早期人防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结构安全隐患。
早期人防工程主要是指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以防空袭和炮击为目的而建设的坑道式、地道式人防工程和防炮洞,总面积约20多万平方米。这些早期人防工程主要分布在思明区老城区和南部山地。
有些早期人防坑道开辟为交通通道,有的作为仓储或公共活动场所,大部分没有使用。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工程建设不规范,当受到地面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发生工程坍塌等事故灾害或引发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早期人防工程还存在受大雨、积水等自然灾害侵袭和发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可能。
一是工程质量不高。早期人防工程是“群众运动式”的建设,建设时没有人防规范可依,存在设计与建设缺陷,相当数量的工程都是毛洞或条石被复,加上修建年代已久,质量堪忧。
二是工程完好率低。早期人防工程由于被覆简单,使得工程自然寿命较短,加上缺乏必要维护,许多工程出现了坍塌、积水等现象,特别是分布在老城区的地道式工程,问题更为突出。同时由于城市建设和发展,许多坑(地)道式早期工程口部状态被改变或被拆,工程中间堵塞不通畅,部分早期工程事实上处于不能使用待报废状态。
三是工程权属复杂。早期公共人防工程部分由市、区民防局管理,但更有相当一部分早期人防工程,由建设单位各自负责管理,业务上接受民防部门的指导。还有少许地道式早期工程或防空洞,建设在居民家中,由居民使用管理。
一是预测难。人防工程位于地下,直观性差,难以及时发现隐患。坑(地)道式工程坍塌性灾害发生具有渐进性,灾前征候不明显,突发性强,较难及早做出准确预测。
二是指挥难。人防工程点多面广,权属复杂,且事故发生在地表下特定空间,不易准确判明灾情,提出施救方案。
三是处置难。地下工程灾害发生在地下,其作业空间小,较难组织施救。、2米高,并且路况复杂、道路窄小,给实施抢险抢救带来不便。
思明区为塌陷性人防工程事故灾害防范重点,其中鹭江街道厦禾、双莲池、营平社区;中华街道中华社区;开元街道溪岸、美仁、坑内社区;梧村街道万寿北、文屏社区;厦港街道巡司顶、演武社区;鼓浪屿街道龙头、内厝沃社区等为重点监测片区。
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Ⅰ级)事故灾害。指发生严重人员伤亡(亡1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事态严重,社会影响严重,需要统一协调全市应急资源进行综合处置的人防工程事故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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