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东大厦内部承包合同“补充条款”
原弱电安装(报警系统)付款方式为“布管穿线完毕,取得建设单位签证手续后付至80%”更改为:
布管穿线完毕,取得建设单位签证后,付至已完成点位数的50%;
设备安装完毕,经调试合格达到验交条件,付至已完成点位数的80%;
消防验收合格,付清全部承包费用。
原承包合同中,未考虑共用天线、电话系统配管工作的承包内容,现明确如下:
内部承包(人、机、辅费用)单价按:;
承包付款方式:按已完成配管工作量的80%;
工程验收合格付另外的20%;
工作量以建设单位签证认可为准.
其它未尽事宜,以原工程“内部承包合同为准”。
公司代表: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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