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崇阳县教职工管理规定.docx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崇阳县教职工管理规定
(2010年修订)
为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教职工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广大教 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推进均衡教育,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一、 思德建设
第一条教职工要认真学****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规范》等法律法规,学校要免费发放学****资料,每周组织教师集体学****一次,每学期组织教师集训 一次。
第二条 教师要敬岗爱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学校要引导教职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 任感,每学期开展评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首席教师、师德标兵等活动。要优先解决优秀教师 的职称晋升问题,对特别优秀的教师,经群众推荐,学校呈报,教育局将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并组 织外出学****参观。
二、 教工编制
第三条 县教育局根据编制总额,按在校学生人数或班数,适当考虑不同的地区差别,县直、 乡镇初中以校为单位,乡镇小学以完小、联校为单位,核定教职工编制数。教师录用和新增编制由 县教育局批准。
第四条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编制标准和岗位需要配备教职工,安排教师任课要遵循学用一致, 专业对口的原则,突出传统学科师资优势,加强薄弱学科师资配备,合理配置非教学人员。
第五条 实行教师工资与编制计划挂钩制度,县教育局只按编制内人数发放工资。如学校因调 整学科结构或教师因突发疾病,需聘请临时顶岗代课人员,必须向教育局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 聘请,否则,教育局不拨付顶岗代课工资。
三、教师调配、交流
第六条 教职工在联校内流动由校长负责;在本乡镇内调动,由教育干事负责。在本县跨乡镇 调动,由个人申请,填写《教职工商调表》,进出双方单位负责人签具意见,经教育局批准后发文 通知;原则上学年中途不审批调动申请。
第七条 教职工申请调往外地、跨行业调动或由外地申请调入的,经教育局批准后,由局 人事股会同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从外县外系统调入的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 格证书,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 35岁。
第八条 教职工调动后,必须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到新单位报到。经批准调离的教师,要 同原单位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退还***公物,方可调出。
第九条 新录用为教师的大中专毕业生,要同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在当地 任教未满五年的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第十条 建立城乡教师双向交流制度。城区学校选拔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发挥专业引领作用, 农村学校选拔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教学和学****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四、岗位管理
第十一条 校长、教育干事对本校本乡镇教师管理全面负责,不按教师管理规定造成教师管
理混乱的,启动失察问责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 实行教师上岗聘任制,逐步推行教师身份由学校制转为区域制。各学校要成立
教师聘任小组,根据教师需求,在核定编制数内自主聘任教师。未聘教师可申请转岗接受培训或申 请到区域内其他学校应聘。没有取得工作岗位的教师列为区域内待岗教师,按待岗人员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 严格教职工考勤管理。学校要建立考勤登记制度并定期公布。教职工因事必需
请假的,须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 10天。教育干事、初中校长和县直学 校校长出外县一天的,应向局联系片校的领导请假,两天及以上的,应向局

崇阳县教职工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百里登峰
  • 文件大小15 KB
  • 时间202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