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组织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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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建立群众组织等方式,为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持续不断地提高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使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大多数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到2007年年底之前,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60%,工作覆盖率达到80%;2008年年底之前党的组织覆盖率达到80%,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并保持基本稳定。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调查摸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工商、国税、地税、劳动监察、统计等部门配合,各街道工委、乡镇党委及海淀园企业工委等具体负责,对全区范围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调查,摸清此类企业的分布、实际规模、发展状况以及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等基本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和统计工作,认真填写《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阶段进展情况统计表》、 《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及有关情况统荭枣》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独立法人企业名册》,并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书面总结汇报,于2006年12月29日前一并报区委组织部。
(二)加大组建力度。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在认真分析摸底数据的基础上,根据本辖区内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不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组建方式,提高组建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单独组建。对于应建未建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而未建立党组织,不包括已建立联合支部的企业),单独组建党组织,力争到2007年年底,基本上使应建未建企业都建立党组织。
二是区域统建或联合组建。对于党员人数不足3名、暂时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按照“企业规模适中、企业数量适度、地域相邻为主、行业相近为辅"的思路,以街道、社区或乡镇、村为基本单位分区划片建立党组织;在各类园区、商务区或商务楼宇中,以及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建立党组织;以相近行业中的龙头企业为主或在行业协会中联合建立党组织。通过区域统建或联合组建,有效扩太党的组织覆盖率。
三是党群共建。对于缺少党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抓好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组建工作,依托工会、共青团组织及其活动,增强与企业和企业员工的联系,积极做好在工会会员、团员青年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四是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复转军人和离退休干部党员中选派,由街道、乡镇和海淀园企业工委的党务工作者兼任,面向社会选聘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挑选和掌握一批熟悉企业党建工作、政策水平较高、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同志,作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重点放在未建立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明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完善相关激励保障措施等方式,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
五是培养非公有制企业联络员。对于没有党员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各单位可通过各种渠道,将思想进步、素质较高、热心社会活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员工,培养为非公有制企业联络员。通过联络员的工作,了解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员工队伍状况,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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