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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犯罪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介入与反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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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犯罪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介入与反思.doc简论犯罪青少年的社会工作介入与反思
一、案例概述
(一) 案例来源
广州市少年教养管理所(简称少教所)所始建于1986年4月,是全国 最早成立的专门收容教育16周岁以下收容教养人员和18周岁以下未成年劳动教 养人员的场所。本案例选自专为帮扶解教青少年而设立的公益社会工作项目—— “展翅计划”。“展翅计划”是由广州市少教所、广州市少年宫和廖冰兄人文基金 会三方合作的专业矫正社会工作项目,旨在探索一条协助解教少年成功回归社会 的道路,总结成功案例,最终推广至各帮教部门机构,把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工 作重心由政府部门转移至社会力量。
广州市已于2009年全面铺开社区矫正,这项任务主要由各街镇的司法 所承担。由于政府工作的开展把工作重心放在街道社区中,以广州市少教所的情 况为例,所内接受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中,超过75%的是来自外地农村及其他落 后地区,广州本地区的未成年犯所占比例并不大。他们解教以后也会选择留在广 州地区或附近,但由于自身户籍原因并不属于当地基层街道的管理范围,对他们 的社区矫正工作无从展开。其次,政府方面的帮教大多停留在技能培训和工作介 绍上。解教人员自身的心理状态和社会能力才是他重新融入社会的关键,政府的 帮教工作在这些方面显得无能为力。所以协助这些有违法行为的青少年在接受专 业的社会工作矫正后重新融入社会,是一项非常重要并且非常有意义的任务。
(二) 案主基本情况
案主:男,15岁,文化程度为小学五年级。8岁前与父母同住,后被父 母抛弃,由姨妈抚养,11岁时被人拐卖给养父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两年后又 遭遗弃,13岁随同伴到深圳、广州等地流浪。后因“抢夺”进入少教所,一年 后解教,在所内表现良好,入所前无工作经验。案主解教后由“展翅计划”继续 跟进帮教,笔者负责跟进该个案。
案主出所后首先面临的是衣食住行等基本问题。笔者尝试链接各方资 源,由街道提供“中途宿舍”解决了住宿问题,由基金会提供每天10元,为期 一个月的临时补贴,共同协助案主渡过这段时期。案主在出所后三个月内换过六
份工作。其中第一份工是由基金会协助联系某工厂工作,但三天后笔者接到工厂 负责人来电,称其在前一天晚上带着一些随身的东西离开了工厂没再回去,同事 发觉手机、手表等贵重物品遗失,笔者也无法联系到案主。一段时间后案主主动 联系笔者,并陈述在此期间先后做过洗头工、发广告、收购旧手机等工作,最后 一份工作是在快餐店送外卖。
二、案例分析与介入
(一)介入方法
1•契合点及其运用。据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的调查统计,青少年在刑 %,个别地区超过40%,而且青少年重 新犯罪呈现出由一般犯罪到严重犯罪,由犯单一罪到犯数种罪行的趋势,犯罪青 少年个人以及整个社会的运行将背负更大的机会成本。种种情况促使更多有责任 感的政府机构、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各界的志愿者契合到一起,希望能够为这些曾 今“迷途的羔羊”做一些事情,帮助他们也帮助社会减轻压力。从解教青少年的 需求出发,笔者与该项目负责人一起,链接了广州市少教所、广州市少年宫、廖 冰兄人文基金会、成长动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会工作专业实****生、志愿者、 街道社区以及其他合作方的资源,无论是组织、机构还是个人,都在为为满足解 教青少年的需求,协助其回归社会的过程中找到了合作的“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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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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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