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标识,不能“有标无识”
以北京奥运会和国家“十一五”规划为契机,国家建设部陆续出台了一些公共设施标准,全面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使得公共设施标识成为公众日益关注的话题。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在2008年11月22日于广州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公共服务评价国际研讨会上发布的《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中指出:我国公共标识规范化目前难以令人满意;各地区在标识规范化工作中发展不均衡;道路交通标识的规范化是公众认为最需要改进的环节。这个调查结果至少暴露出了目前公共标识规范与管理中存在的三个核心问题:一是标识设计缺乏“以认为本”的实效性,二是标识管理的职责分散,造成管理执行力贯彻不利;三是标识管理中缺失公众监督。
公共标识规范化难以令人满意,道路交通的标识问题最严重
在此次调查中,认为公共设施标识非常规范和比较规范的被访者占总体比例不足5成(%),且乡镇地区的标识规范化问题更为严重。认为公共标识符合规范性的受访者比例从城市到乡镇逐级递减,城市(%),城镇(%)到农村(%)。即使在公共标识规范性较好的城市地区,还存在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北京、上海、广州三个一级城市的情况相对较好,而武汉在本次调查的7个城市中表现最差,%的武汉公众对本市公共标识规范化工作表示认可。
调查结果显示,公众认为最应该改善的是道路交通标识,其次是公共厕所和大型社区的标识。事实上,相关部门对于道路交通的公共标识,包括街路巷、交通路牌等早有规范性要求,为何却被公众认为是最需要改进的公共标识?
资料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公众评价指数报告》。
研究人员认为,这个调查结果至少暴露出目前我国公共标识工作中存在的三个问题:
问题一:标识规范,不够“以认为本”
识别和指示方向是公共标识最基础的功能,因此,标识的规范应以“认”为先,但事实却是标识的规范性存在“标识不识”的情况,这个问题起码在两个方面有体现。一是标识的指示功能不到位,如有些道路的指示材料存在反光问题;在转弯等路口缺乏预先提示;缺乏对主要标志建筑和区域的指示等。二是公共标识的中英文对译混乱,比如同样是“路”,存在“lu”和“road”的拼音与英文混用的多种写法;同样是“厕所”,存在“WC”这种非国际化的英文对译。
可喜的是,各地已陆续出台相关法律,确保标识规范工作得以落实。公共标识立法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办法,规范不再是一纸空文,而是诉诸法律,如果不遵守,则是违法。而对于公共场合所存在的英文标识问题,政府部门也已经积极行动起来,着力做一些规范的完善和落地工作。比如为迎接第十六届亚运会,广州市相关部门已经正在牵头组织制订广东省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规范》。相信通过这一系列加强公共标识规范化工作的不断推进,一定能使得公共标识的规范化工作更加贴近人性,更加实效。
问题二:标识管理,多头职责分散
公共设施标识规范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作,而我国目前大部分城市管理工作则呈分散态势。旅游标识归旅游部门管理,街道路牌归城管负责,交通设施则有交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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