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知识产权——著作权案例分析组长:王健组员:王军洋、郑志敏、熊静、王兵老师:周建平专业:机械工程 2 LOGO 案例介绍 LOGO 案例: 2012 年3月~10 月,某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学生甲、乙二人受老师的委托,帮助做《宠物拾便器造型设计》这一项目。整个项目共出了 7个方案,其中 4个方案是甲出的,乙出了 3个方案。之后甲、乙将手绘稿方案交给老师,由合作公司选定了其中 2个方案(甲出的小号拾便器和乙出的大号拾便器),老师提出了进一步的修改建议。而后,在甲、乙的造型建模渲染阶段,老师又请来了丁、丙两名同学来帮助甲、乙做产品内部的结构设计。项目完成后,老师支付了丙、丁两人各 2000 元的报酬,而甲、乙二人没有获得任何报酬。此外,项目的署名人为老师个人,老师和甲、乙、丙、丁之间不存在任何委托协议。问: 该项目的著作权应当归属谁? 4 LOGO 案例分析 LOGO 分析: 首先,《宠物拾便器外观造型设计》这一项目是合作作品。①甲设计了小号拾便器,丙设计小号拾便器的内部结构,两人的共同设计行为使其成为小号拾便器的合作作者,因此,甲、丙二人对该产品享有著作权。②乙设计了大号拾便器,丁设计了大号拾便器的内部结构, 两人的共同设计行为使其成为大 2号拾便器的合作作者,因此,乙、丁二人对该产品享有著作权。③该项目由大、小两个拾便器组成,甲、乙、丙、丁四个人是该项目的合作作者, 因此,他们四人都享有对该项目的著作权,有权在项目上署名。其次,老师不是该项目的合作作者。老师虽然是该项目的负责人,对该项目的实施付出了一定的劳动,但这种劳动并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创作行为,因此老师不能成为该项目的合作作者。 LOGO 分析: 最后,《宠物拾便器外观造型设计》这一项目是委托作品。《宠物拾便器外观造型设计》这一项目是甲、乙、丙、丁四人先后受老师的委托设计完成的,即该项目也是委托作品,其著作权的归属应当甲、乙、丙、丁四人和老师通过委托合同予以约定。但在该项目实施前后,甲、乙、丙、丁四人和老师之间并没有就该项目著作权的归属达成协议。注:《著作权法》第 17 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7 LOGO 结论 LOGO 结论: 该项目的著作权属于甲、乙、丙、丁四位同学,老师不能成为该项目的作者,更不能在项目上署名。本案例中的老师既未参加《宠物拾便器造型设计》项目的创作, 也没有通过委托合同来明确该项目著作权的归属,却把甲、乙、丙、丁四名同学共同设计创作的项目当成自己的项目与公司合作,侵犯了甲、乙、丙、丁的著作权,如果四名同学予以追究的话,该老师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思考: 1、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署名? 2 、著作权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呢? 3 、著作权受到侵害后,应当以何种具体权利受到侵犯寻求法律保护? LOGO 思考: 123 该项目是合作项目,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合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所谓创作,是指通过自身智力创造性活动,直接产生文学、艺术、科学及技术作品的行为。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行为都不能视为创作行为, 老师只提供了资料和修改建议,不属于创作行为。第三方调解; 和学生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此外,学生还可以和老师协商解决此事,或者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学生可以以其设计作品的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受到侵犯进行投诉。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所谓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所谓获得报酬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以各种形式使用作品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自己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老师与公司签订的这个项目就署了自己一个人的姓名,侵犯了学生们的署名权。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老师并没有支付给甲、乙两人报酬,侵犯了甲乙两人获得报酬的权利。 10 LOGO Thanks for your listening
知识产权——著作权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