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申请采购领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的申请采购领用制度, 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各部门各项物资供应及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 1 、申请原则: 为节约采购成本,公司实行按月上报申请制度。各部门编制采购申请时, 要从实际工作出发有计划的申购,避免盲目提报物资采购申请。 2、申请时间: 各部门要按月提交采购计划, 在每月 25 日(遇节假日提前)向办公室申报次月所需的办公用品,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采购申请的, 则视为下月无物品申请需求。 3 、申请程序: a. 对常用的低值易耗品的申请,各部门可直接填写‘月采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核查汇总, 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b. 对于金额大于 100 元的物品及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申请, 各部门应详细填写‘采购申请单’包括物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所需资金、需求时间( 须预留一定的采购时间)等, 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 交由办公室采购; c. 对于急需采购的物资, 所需部门填写‘紧急采购申请表’, 并注明申请原因、物资使用时间及物品的明细, 所需资金等, 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由办公室紧急采购。第二条采购办公室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申请物品的数量、质量、品种等进行采购, 每月的 6日( 遇节假日延后) 由申请部门到办公室统一领取各部门所申请的物品。对不能及时完成采购任务的,应及早说明异常原因,提出相应意见方案并及时与申请部门沟通, 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第三条领用发放 1 、发放原则: 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 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发放时要坚持一核对、二签字、三记账、四盘点的程序。发放人员应严格按照申请单发货, 遵守先办理领料手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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