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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精讲笔记第五章 第三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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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三节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
国务院发布《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一、《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原则
适用范围:在我国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二、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的分级
三级管理: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指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例:(A型题)国家三级野生药材物种是指(C)
A. 分布区域缩小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B. 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C. 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D. 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E. 濒临灭绝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例:(A型题)根据《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是指(D)
A. 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
B. 分布区域缩小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C. 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D. 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
E. 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
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的采猎管理规定
: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管理:采购、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采猎者必须持有采药证,需进行采伐或狩猎的,须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并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
:违反采猎、收购、保护野生药材物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县以上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没收其非法采猎的野生药材及使用工具,并处以罚款。
未经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部门批准进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者,当地县以上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保护野生药材物种收购、经营管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没收其野生药材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野生药材资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破坏野生药材资源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的出口管理规定
①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
②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限量出口。
③违反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出口管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没收其野生药材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五、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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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