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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必备的生产设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能力等
必备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抽样检验。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饮料产品是指不含酒精的各 三、对于一些未编写审查专业细则的饮料产品,可以根据其
种液体软饮料产品。根据GB10789—1996软饮料的分类标准,液 pH值分别归类到低酸类饮料或高酸类饮料中,并参照同类产品的
体软饮料包括碳酸饮料、瓶装饮用水、茶饮料、果(蔬)汁及其 审查专业细则和其产品明示标准进行审查和抽样检验。如充气运
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功能饮料、食用菌类饮料及其 动饮料可参照碳酸饮料的审查细则。
他类饮料等。 附件:
饮料产品共分为三个申证单元,即瓶装饮用水类产品、低酸 2-3-1.《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类饮料产品和高酸类饮料产品。瓶装饮用水类产品是指所有瓶装 2-3-2.《碳酸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包括桶装)的饮用水,如瓶(桶)装矿泉水、矿化水、纯净水 2-3-3.《茶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和天然(泉)水等。低酸类饮料产品是指pH >。高酸 2-3-4.《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生产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
类饮料产品是指pH≤。对于通过低酸类饮料产品生产 细则》
许可审查的企业,可自动获得高酸类饮料产品的生产许可,而瓶 2-3-5.《含乳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专业细则》
装饮用水类产品的生产则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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