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销假管理制度
请销假制度
一、事假:职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镇党委、政府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由县委组织部门领导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请假天数决定批准权限~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三、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镇党委、政府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四、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镇党委政府、 县委组织部门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五、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如超假将按违反管理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请销假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