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中建八局大连公司文件
司 字〔2005〕 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公司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为提高项目管理风险意识,挖掘内在潜力,调动人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中建八局大连公司文件
司 字〔2005〕 号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公司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为提高项目管理风险意识,挖掘内在潜力,调动人员积极性,落实公司岗位绩效薪点工资分配制度,确保项目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局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风险抵押适用范围
公司对所有在建项目实行风险抵押制度,由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额风险抵押金,以确保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的项目管理责任书的顺利履行。
二、风险抵押金的确定
1、按公司标价分离办法确定责任目标成本的项目:抵押金总额=责任成本总额×1%。
2、“全奖全责、风险抵押”的项目:抵押金总额=工程总造价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2%。
三、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1、风险抵押金的内部分配比例
风险抵押金原则上由项目承包集体承担,项目承包集体的人员由项目部自愿组合,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必须参与承包。承包集体内部风险抵押金的分配比例可自行协商,承包集体的人员及风险抵押金的分配比例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最终兑现分配比例同风险抵押金缴纳的比例。
2、风险抵押金的形式
风险抵押可以用现金、有价证券、房产及其它可以做变价收入的财产,房产及其它需经评估的财产,由公司法律部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评估作价。
3、风险抵押金的缴纳
3、1缴纳的时间:项目管理责任书签订后一个月内必须全部缴清。超过一个月仍未缴清的,停发项目经理与欠缴人员的绩效薪,停发至项目缴清风险抵押金之日止。
3、2以现金形式的,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出具手续。
3、3以房产作抵押的,由公司法律事务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手续费由公司承担。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四、风险抵押金的返还
1、工程竣工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返还项目经理部风险抵押金,不具备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暂不返还:
1)与业主工程结算已审核完毕,劳务及其她分包结算项目经理部已审核完毕。
2)债权、债务清理完毕。
3)兑现额为正值。
2
工程项目风险抵押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