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外派培训学习,帮助员工掌握先进的知识与技能
激励挽留优秀员工
为公司发展培育人才
2、外派培训的组织策划
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于年初制定外派培训计划经公司整体协调批准执行;
临时计划由本人/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上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外派培训的形式
研修班:
参观考察:
学历教育:
4、外派培训人员资格
与公司建立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无大的过错者;
培训学习的课程内容与其本职工作相关或符合公司对其未来的培养发展方向。
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
5、外派培训人员义务
5、1、短期培训(连续7天以内/次或累计7天以内/年)
.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
培训结束回公司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交验《培训合格证书》(未办证除外)、《培训心得报告》、《培训手册》、《培训课堂笔记》(复印件);
培训结束或公司一月内,根据学习内容与公司实际联系,配合人力资源布编制公司内部培训讲义;
若学习者为公司内部兼职培训师,而学习的课程内容有必要在公司内部进行宣讲,则需要在人力资源部组织安排下授课。
5、2、长期培训(含学历教育)
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协议”。
必须将劳动合同延长到五年服务期
每月提交“学习总结报告”
学习结束后一月内向人力资源部交验《学历证书》(复印件)《培训心得报告》、《培训手册》、《培训课堂笔记》(复印件)
在学习结束三个月内,选择至少一个相关主题,针对公司现实情况进行诊断、分析问题所在及产生原因,利用所学知识提出解决方案并就方案思路及操作方法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推进方案实施。
6、培训费用
自我申请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经公司批准后,自行承担培训费用;
由公司指派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7、培训期间劳动关系管理
短期培训接受考勤依据相关手续视为正常出勤;
长期学历教育学习人员视为全脱产,不接受考勤;
由公司指派参加长期培训/学历教育学习人员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管理,薪金只发放基本生活费;
由个人自我申请参加长期培训/学历教育学习人员人事关系归人力资源部管理,只保留劳动关系,不发放薪金。
外派培训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