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主讲人:薛明陆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发展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内容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发展
1993年12月4日,我国颁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首次使用了“社会体育指导员”一词,在这之前,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中通常使用的是“群众体育骨干”一词。
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强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199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地位和作用。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发展
1996年11月25日,国务院办公提转发了《国家体委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的意见》,强调了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指导思想。
2000年12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再次强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
2001年8月7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
2005年7月11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关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9年9月,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对两种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思想。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体系
法律
行政法规
中央文件
部门规章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共包括八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会体育;第三章学校体育;第四章竞技体育;第五章体育社会团体;第六章保障条件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在第二章第十一条中指出:“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确定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和社会作用。
行政法规
2009年9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全民健身条例》。其中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加强社会体育指导人员队伍建设,对全民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
国家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免费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档案。
国家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中央文件
1995年6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共包括五部分,分别是:面临的形势、目标和任务、对象和重点、对策和措施、实施步骤。其中第四部分第二十一条规定: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加强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显示了党和政府对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视。
国务院办公厅1996年11月25日转发了《国家体委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县级体育事业的意见》。在第十章第二十三条中规定: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是基层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组织各种业务培训,并会同当地工商、物价、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经营性体育活动的管理。社会体育指导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体育技能传授、健身指导、组织管理以及体育表演、体育咨询等有偿或无偿服务,可按照相应技术等级收取报酬。就基层社会体育指导员建设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部门规章
2000年12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了《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共9部分,分别是:体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体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方针、全面实现全民健身计划,有效增强国民身体素质、制定和实施新世纪的奥运争光计划,提高竞技体育在国际体坛的竞争实力、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引导全民体育消费、依靠科技进步,注重人才培养、加强体育合作、扩大体育交流、深化体育体制改革,加速体育机制转换和加强领导,完善各种保证、保障措施。其中第三章第七条规定:分重视群众体育工作,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增强人民体质这项基本任务上,着力解决群众体育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抓身边组织,建身边场地,搞身边活动,把增强人民体质作为衡量体育工作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通过行业体育协会,组织各行业职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机构,形成政府领导、依托社会飞群众参与的新格局。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稳妥做好向职业资格制度过渡的工作。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公布国民体质监视结果
部门规章
另外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分别出台了《社会体育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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